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
第836號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》已經(jīng)2026年4月17日國務院第83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,現(xiàn)予公布,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。
總理李強?
2026年4月29日??
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
(2007年5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99號公布2026年4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836號修訂)
第一章總則
第一條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》(以下簡稱行政復議法),制定本條例。
第二條行政復議機關(guān)應當對行政行為的合法性、適當性進行全面審查,保護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(quán)益,監(jiān)督和保障行政機關(guān)依法行使職權(quán),推動行政爭議實質(zhì)性化解,促進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行政 ……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