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024年8月26日國家密碼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2024年9月4日國家密
碼局令第4號公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)
第一章總則
第一條為了規(guī)范電子政務電子認證服務行為,對電子政務電子認證服務機構實施監(jiān)督管理,保障電子政務安全可靠,維護有關各方合法權益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密碼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》和《商用密碼管理條例》等有關法律法規(guī),制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(nèi)設立電子政務電子認證服務機構、提供電子政務電子認證服務及其監(jiān)督管理,適用本辦法。
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電子政務電子認證服務,是指采用商用密碼技術為政務活動提供電子簽名認證服務,保證電子簽名的真實性和可靠性的活動。
第四條從事電子政務電子認證服務的機構,應當經(jīng)國家密碼 ……
